1、网上申请。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2、网上申请通过以后,企业要向地方科技局提交相关申请的书面材料;
3、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组织不少于五名专家进行评审;
4、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5、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经过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
6、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法律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