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终排放去向等材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017年至2019年已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火电、造纸等33个行业,仍未依法领证或登记的,需立即依法领证或登记,迟不得超过2020年4月底。列入《2019年名录》的其他所有行业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8月底前依法领证或登记。
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其中,茶山、寮步、大朗、大岭山、石龙、石排、企石、横沥、东坑等9个镇的排污许可证,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功能区直属分局核发;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由各镇街(园区)生态环境分局核发排污许可证。
属于2017-2019年应核发排污许可证的35个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及饮料制造业)的现有排污单位,如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在今年4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
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要提高抽查比例;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以及环保诚信度高、无违规记录的排污单位,可减少检查频次。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具有核发权限的下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开信息,畅通与公众沟通的渠道,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对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同时为举报人保密。
东莞各镇区环保审批材料准备
1、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2、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表。
3、环评报告,环评批复验收等文件。
4、有危废的企业要提供危废处置委托合同。
5、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
6、承诺文件含,有整改的要提交整改报告。
排污许可证是在环评办理后接下去要办理的,因此先有环评,后有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不需要在环保局备案,但是由当地主管环保局审核,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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